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2879 发布时间:2026-06-03
机职指委函〔2026〕4号
有关院校、企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下称:机械行指委)将组织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
2.原则上,近3年须获得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达到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价(认定)特等水平。
3.须为职业教育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成果,优先支持服务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深化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重大突破的成果。
二、工作程序
1.相关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和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填写《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经公示无异议,整理拟申报成果的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Word版本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本),于2026年6月12日下班前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备注“单位名称+2026年教学成果奖申报”。
3.机械行指委将组建专家团队、健全工作方案,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组织成果推荐遴选工作。
三、其他
1.每单位限牵头申报1项成果,且勿同时参与省内或其他行指委推荐遴选。
2.参与推荐遴选的成果,以截止日期前指定邮箱接收到的最新申报材料为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玫、王丹
电 话:010-63515232,15201125035(李),18210539782(王)
邮 箱:jixiechanjiao@126.com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代章)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