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912 发布时间:2026-05-22
机教中函〔2026〕38号
各有关院校、企业、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服务机械行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行企校共同打造基于真实场景的产教融合开放型智能制造实践中心,全面促进智能制造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不断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下称教育中心)和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下称机械行指委)经研究,决定面向行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企业、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智能制造“学习工厂”(以下简称:“学习工厂”)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建设目标与任务
通过“学习工厂”试点建设工作,推动机械行业职业院校智能制造领域相关专业引入智能工厂关键技术、装备、标准等智能制造关键要素,深化产教融合,探索形成具有机械行业特色的智能制造“学习工厂”育人模式,成为培养智能制造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赋能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的创新载体,形成一批智能制造领域人才培养的实践成果和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学习工厂”是机械行业职业院校联合企业共同建设覆盖智能设计、生产、运维等智能制造典型场景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其建设遵循国家智能制造相关标准要求,以工业机器人、数控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应用为载体,运用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MES等技术与校内各智能制造单元、生产线、车间等实训场所(个体单元)系统集成形成的智能工厂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学习工厂”服务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机电设备类相关专业集群的“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智能产线控制系统集成”“工业数据采集与可视化”“智能制造生产管理与控制”等实训教学和跨专业学习,同时也是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可面向产业链中小企业员工、社会求职者等提供技能培训、技术验证与工艺试制研制等服务。
“学习工厂”试点建设方案详见附件1。
二、面向对象
(一)机械行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生产制造、技术服务、科技研发类企业,以及机械行业产教融合数字资源研发基地建设单位等。
(二)在智能制造领域专业建设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较好掌握智能制造相关的标准应用,具备智能工厂要素条件等试点建设要求;具有较强的基地建设和资源开发能力,并有积极意愿参与试点建设。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有意愿参加“学习工厂”试点建设工作的相关单位,填写《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智能制造“学习工厂”试点建设工作申报书》(见附件2),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件),以“学习工厂试点建设申报+单位名称”命名,打包上传至“机械行业产教融合互联网服务平台”(平台网址及操作指南见附件3)。首次登录用户需先完成注册,再点击链接进行填报。
(二)遴选评估。依照建设目标要求及相关条件,从信息真实性、材料完整性、任务完成可行性等方面,结合申报单位资质、项目建设基础、技术及预期成果效益等维度,对接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遴选确定智能制造“学习工厂”试点首批建设项目。
(三)公布立项。机械行指委和教育中心将与试点建设单位进行商洽,明确共建内容、方式、成果、共享共赢机制等具体事项,公布“学习工厂”试点首批建设项目名单,正式启动有关建设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智能制造“学习工厂”试点建设是机械行业推进产教科融合,赋能高质量人才培养的创新举措,需要有不断开拓、探索和完善提高的过程,期待行业各相关单位和同仁关注、参与、支持此项工作。
(二)在智能制造“学习工厂”建设方面具备一定基础,并在教学应用中取得初步成效的相关单位,可以提供典型案例材料,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支持列入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智能制造“学习工厂”试点建设。
1.案例内容围绕智能制造“学习工厂”典型场景建设和育人模式创新,推进智能制造实践教学改革、课程教材资源建设、典型生产实训项目开发、师资培养培训等方面,突出智能制造“学习工厂”建设的显著成效。具体撰写要求见附件4。
2.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案例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件(需在申报单位与案例完成人处加盖单位公章)同“学习工厂”试点建设工作申报书一并上传至“机械行业产教融合互联网服务平台”(平台网址及操作指南见附件3)。
(三)联系方式:
1.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王争13371626809,吕冬明 13146600325
2.试点建设申请工作办公室:
潘涛 15375532872,张涛 13695673330
3.平台技术支持:
冀明亮 13321153873
4.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智能制造“学习工厂”应用典型案例撰写要求说明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